中古战锤:我真不是混沌走狗! - 第166章 娜丽丝卡的礼物
第166章 娜丽丝卡的礼物
“我只能送你到这了。”
从娜丽丝卡背后宽阔並柔软的触感中脱离,李嗣自马背上跳下,他们此时来到了乌斯科河畔的石桥边,过了石桥,就是独狼酒馆所在的南城区。
“我还要回到宫里去,虽然沙皇陛下可能已经休息了,但今晚轮到我守夜,我需要守在她的寢宫门口。”
“没关係,到这里就足够了。”
嘴上这么说,当李嗣望向灯火阑珊的基斯里夫城南时,心中还是有些忐忑——一场纳垢瘟疫正在这座城市中传播,而人口最密集,收纳了大量流民的南城区不可能不出问题。
“对了,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。”
娜丽丝卡向著马的另一边俯身,她摸索一阵之后,从马鞍边取下了一个布袋子,向著李嗣递了过去。
“拿好了,这可是我从博哈宫的武器库里挑的。”娜丽丝卡在说这话时有些得意,“只有沙皇禁卫才能穿的链甲衫!我想著冰雪禁卫的尺寸可能不適合你,就给你拿了件大一些的—就当做我的谢礼吧!”
李嗣接过那个颇有些分量的布袋,打开一看,里面果然是一件链甲衫。
“这真是————我都没东西能够回礼。谢谢你,我带回去就试一下————”
“回礼就不用了,我们基斯里夫人可没那么多讲究。”娜丽丝卡把脸撇向一边,摆了摆手,“你现在试,不过就是穿一下而已—要是不合適的话,我还能去给你换一件。”
还有退换服务,基斯里夫老乡真是太热情了。
在娜丽丝卡期待的眼神中,李嗣也不好再推脱了,他一咬牙,脱下了羊皮袄子,將链甲衫穿在身上。
这种专门为那些健硕的沙皇禁卫设计的链甲衫,在穿在李嗣身上时显得稍大了一些,不过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战斗,也把李嗣从最初那个瘦弱的孤儿锻炼成了一个精壮的汉子,因此这件链甲衫虽然不是百分百与他贴合,在大小上也还算合身。
“很不错,我很喜欢。谢谢你,娜丽丝卡。”
李嗣拍了拍那细密相扣的铁环,这好像是这么长时间以来,他所拥有的第一件专属於自己的衣甲。
他抬起头,对上的却是娜丽丝卡涨红的脸,她白皙的皮肤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染上了一抹红晕,两片柳叶眉也高高竖起。
“小心点!异乡人!不是什么人都能直接用名字称呼我的!”她的声音让百米之外的巡逻队也为之侧目,“我虽然送了你点礼物,但不代表你可以这样叫我!”
看来我把基斯里夫人想得太简单了,他们,或者说娜丽丝卡在某些奇怪的地方意外地十分较真。
李嗣急忙向娜丽丝卡道歉,好说歹说之下,才算让这位黄金骑士平復了情绪。
“好了,你赶紧走吧!”
娜丽丝卡调转马头,在离开之前向李嗣吐了吐舌头。
也许是出於对瘟疫的恐惧,这一晚基斯里夫城的街道上几乎不见人影,空荡荡的街道上除了巡逻队士兵踏出的脚步声以外,就只剩下呼啸而过的风声。
李嗣压了压羊皮袄子的边缘,刚刚穿上的链甲衫保暖效果相当不错,就是这时候穿在身上显得有点沉,对於他这战斗了大半天的身子骨来说,著实是个不小的负担。
比起前两天击退混沌大军时的热闹,今天的基斯里夫城显得萧条了不少,窄街两旁的屋子房门紧闭,蔓延的瘟疫,惨遭毒手的同胞,如影隨形的死亡,这些天发生的一切都让人有些喘不过气。
李嗣加快了脚下的步伐,这周遭的场景让他想起了在猎巫人秘团出事那晚,自己被一群奸奇信徒围攻的经歷。
这种经歷总是让人提不起回忆的兴致,好在独狼酒馆就在离乌斯科河不远的地方,他认得这附近的路,只要这样在那样,过几个弯就能抵达。
但李嗣不知道的是,越是这种时候就越会出事。
在前方的某个巷子里,已经有人等他很久了。
街道上的晚风突然猛烈了起来,李嗣连忙用围巾裹住了半张脸,呼啸的风声掩盖了从后方逼近他的脚步声,莫尔斯里布明亮的邪光之下,一柄匕首高高扬起。
正在往前走的李嗣心中突兀地升腾起一阵不安感,那种不安感像是凭空生出来的,在生命遭受威胁时出於直觉的本能反应,他向前快走了一步。
下个瞬间,后心窝处传来被某种东西击中的触感,李嗣被戳得背后一疼,但好在藏在羊皮袄子下面的链甲衫挡住了这一击。
有刺客!
没想到娜丽丝卡刚给他的链甲衫立即起了作用,他立即俯下身子,左手摸向腰间,被布条裹住的吉利昂的魂网者隨即出鞘,色孽的魔法武器在空中划过一道妖艷的粉色,色孽符號中的色孽能量涌出,他撤步向后一跳,拉开了和行刺者之间的距离。
“色孽?这怎么可能?”
行刺者裹在一件暗灰色的夜行服里,他戴著一个鸟形面具,手中的匕首还悬在半空中。
但李嗣已经完成了魔法的吟诵,吉利昂的魂网者上的褻瀆花纹被点亮。下一刻,行刺者挥动的手臂就被什么东西紧紧攥住了,他的动作生生止住,凝在了半空中。
“通常来说,这柄武器是不会给別人看到的—不,最多只能看一次。
行刺者想说点什么,但他的舌头却无法移动,李嗣步步紧逼,將刀刃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“正好这东西需要灵魂,这次就借你的用用吧。”
刀刃乾脆地划开了他的脖子,诡异的是,鲜血並未喷涌而出,而是顺著刀刃上的花纹被吸入了刀身。吉利昂的魂网者在微微震动,似乎在为捕获了一个新鲜的灵魂而雀跃。
李嗣不可能把这样一具尸体丟在道路中间,他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小巷內,揭开脸上的面具,其下是一张年轻而苍白的脸。
年纪轻轻的做什么不好,跑来当个奸奇信徒刺杀我。
李嗣连连摇头,在战场上就算了,自己走在路上还能三番五次地被这些奸奇信徒袭击,这显然是有人盯上了自己。
他扯开尸体身上的衣服,尸体胸口的皮肤上赫然纹著一只巨大的眼睛,胸前还掛著一枚眼睛形状的护符。
奸奇信徒,但是是什么身份的奸奇信徒?他从哪来的?
李嗣又是一阵摸索,这次他终於有了发现,尸体的侧边口袋里放著一块怀表,那块怀表看上去价值不菲,但显然被使用了很长时间,鎏金的外壳上掉了色,发条早已在一次次的使用中被磨得发亮。
李嗣把怀表揣进兜里,他將尸体又往巷子里挪了挪,最终藏在了一堆杂物下面。
这块怀表是一个值得一用的线索,他正好可以顺藤摸瓜,揪出隱藏在这背后的傢伙。
契机,这不就来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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