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书八零,一不小心把反派撩爆啦! - 第28章 (已修文)明天一起去买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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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孟鹤川走到白胭身边,白胭摇摇头,“我没事。”
    她没说谎,在黄牙他们想要动手的时候,白胭就瞧见了孟鹤川从拐角转了出来。
    所以她压根没怕。
    即便如此,孟鹤川的还是冷梭梭地扫了一眼黄牙,眼中乍现几道锋利的寒芒。
    刚才黄牙对著白胭的满口荤话他可是听了个全。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孟鹤川的心里倏地窜起了一把火。
    他带著白胭离开的时候,硬实的肩膀重重地撞了他两下,把黄牙嚇得不敢抬头。
    陆寄礼拍了拍手,和孟鹤川一左一右夹著白胭走,“阿胭妹妹长得太漂亮了,一个人外出还真是挺危险的,。”
    白胭见到他们多少还是有些抱怨的,瞧著裤兜里鼓鼓囊囊,忍不住问,“你们方才去干什么了?”
    两个男人对看一眼,面上全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尷尬。
    幸好羊汤锅子的摊位就在前头,陆寄礼眼睛一闪,带著白胭轻车熟路地转了过去。
    他明显是熟客,刚坐下来就有老板娘过来打招呼,“陆队长,孟总工。”
    “哟,这位女同志是个生面孔啊?”
    “这位是阿胭妹妹,她是咱们孟总工的——”
    陆寄礼刻意拉长了音调,眼睛斜斜地看著孟鹤川,有点看好戏的模样。
    孟鹤川不接招,客气疏离地介绍:“是我的队员,白胭。”
    老板娘热情地夸了两句白胭,就回头按照平日里陆寄礼的习惯去准备羊肉锅子了。
    热腾腾的铜锅被端了上来,咕嘟咕嘟滚著燉了软烂的羊肉白汤。
    白胭咽了口口水,见他们都动筷了,也不矜持,跟著一起吃了起来。
    陆寄礼是个话癆,从坐下开始嘴巴除了吃就是说,天南海北说了一通,將话题的中心引到了白胭身上。
    “阿胭妹妹,你是为什么想来京州的?”
    白胭夹肉的筷子一顿,犹豫了一秒,“家里穷,没考上大学,就想著来京州找份工作养活自己。”
    她快速地瞥了一眼孟鹤川,他没反驳。
    看来是不会將自己逃婚来京州的事说出来,也不会当著陆寄礼的面前说出对自己的怀疑。
    白胭暗自鬆了口气。
    虽然她不认为逃婚是件可耻的事,但自己呆在大队里也只是个过渡,没必要让別人知道太多自己的事。
    有一个孟鹤川事事警惕自己,怀疑自己已经够了。
    白胭可不想无端端又多出一个人误会了自己。
    “那你现在进了大队,当了翻译员,这份工作可不得了了,等你呆的久了,有家属探亲假了,还可以將你的爸爸妈妈接过来。”
    白胭將注意力重新放到了羊汤锅子上,口气淡淡的,“再说吧,一年后项目结束,我说不定也就离开大队了。”
    陆寄礼的大脑袋从一片白雾中探了出来,十分吃惊,“离开?为什么啊?队里不都说你和咱们的孟总工是那样的关係,你要离开,他怎么办?”
    “关係?什么样的关係?”
    孟鹤川停了筷子,神色不悦地扫看他,“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吗?”
    陆寄礼缩了脑袋,到底没敢再追问。
    被这一打岔,孟鹤川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,手边的筷子再也没拿起来过。
    只是他自己虽然不吃,但却时刻注意著白胭。
    见她伸筷子捞了好几次羊肚,索性站起来,將陆寄礼面前的一盘羊肚端到了白胭面前。
    白胭有些不好意思,孟公子倒是坦荡,“希望你能记住,我队里的队训一贯奖惩分明,你能够安分规矩的將属於你的工作做完,组织也不会亏待你。”
    他话音一顿,眼神稍是变得锐利了一些,“但如果你有二心,不仅是航天大队,我也不会轻易放过你。”
    白胭心里犯嘀咕,孟大公子这是又藉机给自己上课敲警钟了。
    要夸她要奖励她不能直说吗?
    但从金陵到京州,一路上拷也拷过,也时不时被孟鹤川抓去做了思想作风的警示。
    白胭对他这种態度见怪不怪,也不生气。
    在陆寄礼嘀咕抱怨声中,將那盘羊肚统统下到了锅子里。
    翻滚了几分钟后再分別捞起,递了一碗给孟鹤川,“我用公筷捞的。”
    陆寄礼瞪眼,白胭又连忙打了一碗也递给了他,“这是陆队长的。”
    看著眼前冒著热气的羊肚,陆寄礼这才罢休。
    隨著他大开大合的坐下,兜里的东西啪的一声掉在地上。
    白胭刚好看了过去,眼睛微微瞪大,封面上的兔女郎身穿清凉,姿势撩人。
    竟然风靡全球的色/情杂誌,《playboy》(公子)。
    白胭再看向陆寄礼的表情就很不一样了。
    陆寄礼啪的一下把书捡起来,甩到孟鹤川身上,“阿胭妹妹你別误会,这书不是我要买的,是你们孟总工托我找的!”
    孟鹤川脸色也不好看,冷眸扫过掉在自己身上的书籍,拿也不是,不拿也不是。
    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。
    因为书確確实实是他让陆寄礼找人买的。
    “我……”他白净的脸皮冷不经抽了一下,“之前没有遇上你,所以我才托人去买了这本书。”
    这是什么虎狼之辞,因为没有遇上自己,所以才要买那本色/情杂誌?
    白胭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凳子。
    “不是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    孟鹤川也反应过来,神情难堪,“我之前听人说过,想快速学习英文,这本杂誌最容易入门……方才我们去拿书,才知道这书好像不太对……”
    八十年代民风才刚刚放开,城里的男女朋友能做的无非就是一起压压马路,看看电影,跳个交谊舞什么的。
    多数人都是结婚后才能光明正大地在街上挽下手。
    哪怕是写份情书,字里行间里也是相敬如宾地谈谈工作,彼此的称呼都限於名字,后面还得加个同志……
    孟鹤川与陆寄礼拿到杂誌后也被封面的清凉女郎给震惊了。
    饶是像陆寄礼有一堆的鶯鶯燕燕好妹妹,也不敢轻易翻看书里的內容。
    但这本书既不能隨便丟在路边,弄来也不容易。
    再加上孟鹤川也想搞清楚这本书到底有没有用,所以只能把书给带回来先。
    白胭算是明白过来,孟鹤川之前想自学英文,不知听了谁的瞎主意,让他找门路去买《公子》回来看。
    凑巧老板娘拎著烧好的碳想过来加加火,白胭眼疾手快的將书拿了起来,又靠近孟鹤川,利用两个人的身体把书给藏在了后头。
    “不用加了老板娘,我们吃好了,要走了。”
    陆寄礼也不敢再停留,急急忙忙喊了结帐,三个人像是做贼似地迅速离开。
    找了个角落,陆寄礼一边骂娘一边忍痛点火,一本令人脸红心跳的杂誌就在火光中燃成灰烬。
    “这书根本就不是学习类的用书,你们被骗了。”白胭捂著鼻子,了解了前因后果,想笑又不敢笑,“谁告诉你的法子,你去找他算帐。”
    孟鹤川点点头,脸上还有些窘迫的不自然,“你的英文也是自学的?那如果要自学,最好看什么书入门?”
    白胭这才反应过来,“你也想自学英文?你要参加培训班?”
    她掰著指头算了算,“有用的书籍很多,但我不確定现在都有些什么书,辞典肯定是必须的。”
    陆寄礼用脚將火星子踩灭,也跟著站起来,“这好说,明天是周末,咱们带著阿胭妹妹去一趟新华书店,让他们帮你找几本英文入门做指导不就行了吗?”
    他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,加上刚从西苑机场值了一个月勤,老早就想出门放风了。
    “新华书店挨著什剎海呢,咱们去完书店,刚好能去溜冰玩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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